藏獒DNA,是密码还是乱码?

近两年,随着对藏獒进行真伪鉴别的需要,DNA被越来越多地提及,且争论颇多,争论点主要有三个方面:
??? 1、DNA能否检测藏獒是否纯种?
??? 2、目前有没有纯种藏獒DNA图谱?
??? 3、可否研制出藏獒DNA图谱?
??? 笔者不才,就这三个问题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不对之处,望大家指正。

一、DNA能否检测藏獒是否纯种?

随着科学技术的逐渐发达,到目前为止,被世界上几大犬业机构认定的纯种犬都有其DNA图谱,这也是其利用现代技术制定纯种犬标准的重要科学依据。但到目前为止,除了中国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外,藏獒还没有被世界上任何其它一家犬业机构(非单纯的犬类科研机构,如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认定为纯种犬,也就是说,藏獒在这些犬业机构之中还不被认可为纯种犬。
这里必须要说明一个概念,即何为纯种犬。中国有句俗语:“龙生龙,凤生凤,生来的老鼠会打洞”,这句话里面就包含着一个“纯种”问题,即只有纯种的龙、凤和老鼠,其后代才会仍然是龙、凤和老鼠,并且是不会变样的。世界上的野生动物,如南极的帝企鹅、北极的北极熊、非洲的野牛、欧洲的棕熊、美洲的美洲狮、澳洲的野狗以及亚洲的亚洲象,这些动物都有自己清晰的“种”,以此来区别于其它“种”的野生动物,并且具有自己的稳定性,即它们会稳定地生出属于自己“种”的后代,而不会生出其它“种”的后代。(“种”与“科”的不同在于同一个“科”内的动物具有跨“种”交配并繁衍的可能,如犬科之间可以跨“种”交配并繁殖,如野狼和家狗,猫科之间也可以有这种情况,如狮子和老虎可以生出狮虎兽。)放在犬的身上,被世界上几大犬业机构认可的纯种犬,只有在其遗传特征具有了遗传稳定性特征,并且能够经受住一定时间段(每个犬业机构规定的时间段都不一样)的“稳定性”等相关考验之后,它们才可能被认定为纯种犬。而且,每一个纯种犬的认定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例如,世界犬业联盟(FCI)的认定程序分为三个步骤:
1、原产国认定。FCI规定,每一个申请纯种认定的犬种,应该首先被其原产国承认,且在这个过程中FCI会尊重犬种原产国犬舍俱乐部的要求,并以“地区性犬种”的名称将其记录在纯种犬登记册中,之后会随时观察这一犬种在一些地区性犬展中的表现。这样的阶段会持续很长时间,直到FCI认为该犬种的情况符合数量统计的需要为止,如果不符合统计需要,那么这个犬种只能在国家级犬展(必须是FCI会员国)中被认可,但它依然只被承认为“地区性类型”。
2、向FCI申请。在申请阶段,该犬种需要满足FCI的各项要求,并且要有该犬种的犬种标准,同时要证明该犬种拥有8条独立的血系,拥有健康评估报告等。如果FCI接受了这一申请,那么该犬种才能作为“新出现犬种”被承认,而且它们必须要在所属种类中被长期保留下去。
3、观察。在这一阶段,FCI科学委员会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说明这一犬种到底应该成为一个独立的犬种还是一个已知犬种的异常形态,这需要找出承认该犬种属于哪方面的关键性证据,以换得负责新犬种申请的部门接受这一犬种。
从这一个角度来说,藏獒还没有成为除中国之外其它任何国家犬业机构所认可的纯种犬,即使是藏獒早已经具备了成为纯种犬的可能,但离开一个纯种犬的申请程序,它依然会被其犬业机构放在“纯种犬”的范围之外。中国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运用了极其简单的程序早早就给藏獒颁发了“纯种”证书,耐人寻思!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经过研究得出了巴乌是纯种藏獒的结论,我对此是一头雾水,这样的研究结果顶多可以用来说明巴乌是真假藏獒的问题,跟它的“纯种”性有什么关系呢?!是该研究所不懂“纯种犬”是怎么回事,还是又给“纯种犬”这个词赋予了新的内容?!巴乌父辈及更往上的繁育系谱(三代及更多)尚没有建立或根本无法建立,它不可能就突然成了纯种犬。
我国的藏獒由于存在地域性差异,加之在过去一直没有在足够数量种群的前提下进行科学的成系统的繁育,所以到今天依然存在基因不稳定的情况,这是它们被认定为纯种犬的根本阻力;加之,目前国内的藏獒繁育血统建设不足,专业的血统信息建设和健康评估机构很少,FCI和AKC在中国的合作伙伴CKU和NGKC虽具有这样的机制,单尚未在藏獒身上投用(据最新了解,CKU已经与澳大利亚的某个犬类研究机构合作进行藏獒的DNA鉴定工作,并且CKU以此来判断所鉴定藏獒是不是纯种藏獒),少数几个按纯种犬路线繁育藏獒的繁育者,虽在自己的犬舍内部小有成就,但尚未对整个藏獒种群造成影响,更未听说哪家犬舍或俱乐部正在进行藏獒成为纯种犬的审批程序,所以,中国藏獒的纯种犬之路还很漫长。
值得一提的是,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的纯种研究和鉴定,虽然过程和结果都备受争议,但他们的科学精神值得肯定,这是国内很多犬类研究机构和一些犬业机构所需要的“为本土犬”服务的精神和自信。

二、目前有没有纯种藏獒DNA图谱?

纯种藏獒的DNA图谱是在藏獒被认定为纯种犬之后的附属内容,也就是说,只有藏獒先被认定为纯种犬,才有所谓的纯种藏獒DNA图谱。这里面包含了两个问题:

1、藏獒如何成为纯种犬?

非洲狮、亚洲象、藏羚羊等野生动物一般不被称之为“纯种”,因为它们的基因稳定性远远超过了人们对“纯种”的需求,它们根本就没有“不纯”过,所以无需在它们身上冠以“纯种”或“非纯种”的名称。一种动物被冠以“纯种”,是因为它曾经不纯过,经过自然选择(如云南香猪)或人工繁育,它们具有了“纯种”性,即在被认可的时间段内,它们的基因具有了合乎“纯种”要求的稳定性。
下面给大家简单举例纯种杜宾和韩国杜莎是如何繁育出来的:
在19世纪末,有一位名叫路易斯.杜宾曼的征税员兼捕犬者, 他想养一条凶猛的犬来保护他在执行任务时的安全,于是他便培育了一条具有罗威纳、曼彻斯特犬、波瑟隆犬与灰狗等优点的超级犬。过了很久之后,另一位配种专家奥图.盖勒把杜宾曼的守卫犬进行改良,在1900年,世界上所有热爱杜宾犬这一犬种的人都会永远记得:这种犬被正式承认,并制定了详细的标准,而该犬的名字则正是由它们的培育者路易斯.杜宾曼所命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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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杜莎是1800年左右用日本土佐和纽伯利顿、波尔多杂交出来的品种,在之后的100多年里,又加入了一些英国马士提夫的血统。()
从对这两种“纯种”犬的介绍来看,它们成为纯种犬都经历了一个过程,即繁育者想要一种具备某种特定功能的犬,然后他们将具备不同优点的犬进行杂交,将它们的优点慢慢集中到一种犬身上去,然后经过特定的繁育方法,让这种犬的基因慢慢稳定,等它们的稳定性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向相关的犬业机构或组织申请其为纯种犬,犬业机构或组织运用相关的程序对其进行考察,如果这种犬符合该机构或组织的纯种犬要求,即按程序被其认定为纯种犬。
藏獒要想成为纯种犬,也要经历上面的某些程序。我用“某些程序”这个词,是说藏獒不一定或不需要像杜宾或杜莎一样经历不同犬种的杂交,至少现在不需要,我个人更不希望将来它会需要杂交。藏獒的形成历史由于历时较久,所牵扯到的地理、民族、军事、经济和*****等因素,探讨其形成历史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网名为樵子牧鱼的网友撰写的《番狗Do-Khyi(藏獒)的形成历史》一文,用史学的方法探讨了藏獒的形成和发展,尽可能全面地分析了地理、军事、民族、经济等因素在藏獒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影响和作用,较一些肤浅的基因科学更能让人走进藏獒历史的深处,这种探讨方法和精神值得肯定并让人感激。对于今天的藏獒来讲,不管它们在过去是有一种还是几种犬形成的,今日的它们已经不需要再用其它犬种杂交来形成所谓的纯种“藏獒”,我们更需要做的是用科学的繁育方法帮助它们基因稳定并更加优秀。毋庸置疑,就它们的种群来讲,它们具备成为纯种犬的潜质,之所以还存在大面积的基因遗传不稳定的现象,是它们还没有经历过人们的帮助,即用科学的繁育方法帮助它们稳定基因并巩固和提高其优点。国内有一些藏獒繁育者已经或早已经开始了这样的工作,其所饲养的藏獒有三代甚至更多代的系谱建设,基因遗传也渐趋稳定,而这正是藏獒成为纯种犬所要做的基础性工作。
当然,我们也得理性地看待纯种犬,它们有着更突出的优势,也有着稳定的遗传,但它们的纯种是被“制造”出来的,在人类还没有完全掌握犬的全部基因之前,这种“制造”就存在风险,最突出的风险表现就是:在繁育某种功能的纯种犬的过程中,一些遗传疾病也形成了,例如,大麦町易得先天性耳聋,贵宾犬易患癫痫症,拳师犬易得恶性肿瘤,而杜宾犬则易患类似血友病的出血问题。目前世界上的纯种犬种类近四百种之多,而且世界各地还在源源不断地“制造”纯种犬,相信它们的“种类”还会越来越多,而藏獒是不是也会最终加入“纯种犬”的行列,这个要看藏獒繁育者爱好者们及相关机构和组织的选择和努力。我个人目前比较接受藏獒的多样性,如果纯种路线最终破坏了甚至消灭了这种多样性的话,我倒觉得是一种巨大的遗憾。

2、谁可以认定藏獒为纯种犬?

??? 世界上有不同的认定纯种犬的机构,如世界犬业联盟(FCI)、美国犬业协会(AKC)、英国犬业协会(KC)等,中国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也给藏獒颁发“纯种”证书,虽然其科学性和规范性受到广泛的质疑,但这种精神值得肯定,至少其有认定犬只“纯种性”的勇气和自信。其实,不同的犬业组织之间在认定“纯种”犬领域存在由来已久的矛盾和竞争关系,谁也无法认定或否定谁的合法性,它们之间的较量有时需要相当的实力,如经济实力和科研实力等,如果双方关系恶劣,则可能会彼此不承认,相反则可能会相互承认,在具备旗鼓相当的领域,双方还是彼此承认的好,而如果双方实力相差太大,则弱的一方很难得到实力强的一方的承认,如中国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颁发的纯种证书和血统证书根本不被FCI、KC和AKC认可,这里面不排除有*****的偏见,但就实力而言,其差距确实不是一点半点,了解犬业运作内幕的人会知道里面的差距究竟有多大。
??? 因此,就合法性而言,任何一个组织或机构都可以认定“纯种犬”,但这种合法性却需要相当的实力来支持,很难想象一个对犬业毫无研究的机构(如汽车俱乐部)会突然出来公布其认定某某犬为纯种犬,这只能是笑话,而一个犬业机构或组织要想让自己认定的纯种犬在世界犬业舞台上站得住脚,这里面不仅需要巨大的勇气,也需要很大的实力,即你的纯种犬作品得让人服了才行,人家不服就会来挑战你,如果经受不住挑战,那后果就有点丢面子了。
???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经过自己的努力,声称自己现在可以对藏獒的“纯种性”进行鉴定,此言一出,中国的獒界哗然,哇塞!好厉害啊!这么一个巨大的问题竟然被解决了,可以说是走到了世界藏獒研究领域的领先位置!但是,这一声明很快就遭到了国内藏獒饲养者和爱好者铺天盖地的质疑,有人质疑其研究对象的来源,有人质疑其数据得出的方法,更有人质疑他们得出的结论,尤其是质疑那条被认定为“纯种”藏獒的巴乌的纯种性。这个事件至今为止还像是一场闹剧,且争闹不止。在我个人看来,第一,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的这种勇气和为“本土犬”服务的精神值得肯定和敬佩,国外可以研究藏獒,可以对藏獒的纯种性进行肯定或否定,作为我们的本土犬,我们当然更应该对它进行研究和正名,更应该有自己的研究成果;第二,该研究所的研究方法可以作为藏獒纯种性研究方法中的一种,但不可以作为全部,因为除了对高原适应性等方面进行研究外,还有其它的研究方法可以用;第三,运用一种研究“血样”或“基因”的方法来推断一种犬是否是纯种犬,这是一种逻辑错误,因为在未有该“纯种犬”的“纯种”血样和基因之前,用研究其血样或基因来推断其是否是纯种犬是十分荒唐的事情,纯种犬更多地是繁育的结果,而不是这种性质的研究的结果,一个在全世界范围内采集无数只藏獒血样或基因的机构花上几十年进行研究,也可能比不过一个小小的犬舍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藏獒进行科学繁育而最终更能对该犬的“纯种性”具有发言权,因为,从根本上说,两者是两个路子的事情。对于巴乌事件,大家争论其是否是纯种藏獒,其实是在争论其是不是“真的”藏獒,但是,必须要清楚的一点是,“真的”藏獒和“纯种”藏獒是两回事,“真的”藏獒可以是“纯种”藏獒,也可以不是“纯种”藏獒,藏獒的“纯种”性和它们的“真伪性”没有必然的联系!有无外血的说法可以检验藏獒的“真实性”或“纯种性”,但这需要前提,即“真实的”或“纯种的”藏獒的血的构成是什么?成分有多少?这个问题还没有确定的话,很多的争论都会是自相矛盾或无果而终。
??? 所以,谁都可以认定藏獒为纯种犬,但在认定之前,需要先评估一下自己的实力。在这方面,我反对实力霸权,但更反对不自量力。
??? 中爱联合犬业俱乐部(CKU)声称自己具有国外相关的合作性科研机构,可以对藏獒的纯种性进行鉴定(其科学性不置可否),名将犬业俱乐部(NGKC)目前还没有这么做,中国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抢在世界前面早已经给藏獒颁发了“纯种”证书,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现在也声称可以对藏獒的纯种性进行“鉴定”了,世界犬业联盟(FCI)、美国犬业协会(AKC)、英国犬业协会(KC)等世界性的或其他国家的的犬业组织都还没有认定藏獒为纯种犬,这块“纯种犬”的牌子究竟最终谁能给藏獒带上且经得住考验,这就要看它们的实力较量了,希望最后不再是一场闹剧!

  三、能否研制出藏獒DNA图谱?
  
这个问题有些复杂,里面有一个相对和绝对的关系问题。
第一、什么是藏獒?这个问题让很多人头疼了很多年。有人认为只有短毛虎头是藏獒,长毛的全都不是;有人认为藏獒也有长毛的,狮头的同样是藏獒;有人认为只有玉树的是藏獒,其它地方的都是藏狗;有人认为广袤的青藏高原,不同地域都出产藏獒,而且有差异。这些争论背后隐藏着一个问题,即是否承认藏獒的“多样性”。对这个问题,谁都有合法性进行回答,谁都有合法性去认可或否定别人的回答,这里面的逻辑就成了“公婆之争”了,即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公婆最终还是一家人,既然都有理,也相信理越辩越明,那没事就多吵吵吧,在猛犬俱乐部论坛上,藏獒版块的争吵是一道奇特的风景,其它种类犬的版块绝不是对手,这只能说明藏獒身上存在着更多悬而未决的问题,大家对藏獒的认识还未有说服性的结论,于是不吵不闹憋得慌;不过,最终的结果可能是大家彼此相对有理,不可能出现虎头绝对压倒狮头,或者狮头压倒虎头,或者狮虎兽最终压倒了狮头和虎头,既然都存在,那吵累了的时候,不妨多考虑考虑德国著名哲学家黑格尔那句话名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而且,人是感情动物,具有兴趣需求,很多人喜欢不同类型的藏獒,干嘛要拿一个人的标准来伤害其他人的兴趣呢?!
第二、如果皮毛之争不能解决什么是藏獒的问题,那么“血样”或“基因”研究能否解决这个问题呢?还是相对和绝对的问题。假设,中国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和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都进行藏獒的真伪研究,前者采了一千只藏獒的血样,而后者在相同地域采了一千五百只,而且两者都使用相同的研究方法,最终得出的结果,谁的更具说服性呢?不好回答。一千只和一千五百只不能当做问题的关键,因为可能五百只就够了,也可能五千只都不够,因此,没有绝对的数量,只有相对的数量。对于研究方法而言,“血样”或“DNA”研究是研究藏獒真伪的方法,但不是全部的方法,因此也是相对和绝对的关系问题。对于研究成果而言,因为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都存在相对和绝对的关系,其结果也只能是相对有效,而不是绝对的。不过,这样分析相对和绝对的关系,固然有理性的成分,但这里面还包含一个悖论,即思考者本身所带有的普遍怀疑的倾向,无休止的怀疑下去,天底下除了怀疑本身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不被怀疑的了。事实上,任何研究都是相对的,但有时拘于研究条件的限制,在那个研究阶段,这样的研究也是绝对真实和有意义的,它是更高研究的一个阶段,但不能用未来的研究否定过去所有的研究。世界上每一种纯种犬的基因,都不是绝对的稳定,否则这一种犬也就失去了更高发展的空间。美国犬业协会过去认定一种纯种犬需要四十年的时间,虽然时间不短,但这仍然不能保证这一犬种在基因上不会出现波动或反复,但是,如果不把这样的认定限制在一定的时间段之内,那么就永远没有可能去认定一种犬为纯种犬,绝对必须要给相对留出空间,在“血样”或“基因”研究上,同样需要我们不能太绝对地要求研究者给出一个绝对的结论,容忍“相对”和“绝对”的共存可能是一种相对较好的选择。
第三、藏獒DNA图谱的制定时间可长可短,有效性可大可小。用二十年的时间在中国繁育出具有稳定性特征的八个血系的藏獒,运用其稳定性进行DNA图谱的研制,这个时间可以算作长也可以算作短,制定出来的DNA图谱的有效性可以大也可以小,但不妨可以作为“试行”,不足的地方再慢慢补充,要不就永远没有一个可以用的DNA图谱。这样的工作,不是一个人、一个犬舍、一个犬类研究机构或一个藏獒俱乐部可以单独完成的,它需要群体的合作,需要有志于藏獒纯种性繁育的繁育者,需要有志于藏獒DNA采集、分析、鉴定和病理研究的研究机构,需要有志于藏獒的注册、赛事和相关人员培训的藏獒俱乐部,而且,它们必须要有紧密的和成系统的合作,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预期的时间里拿出相对能够让人信服的DNA图谱。如果某一个科研机构凭借自己的力量,两年三年就拿出了纯种藏獒的或真伪藏獒的DNA图谱,这未免有点太自欺欺人了,而如果二百年还是没有拿出这种图谱,拜托,这种研究也未免太完美主义了。不管怎样,有一个阶段性的DNA图谱研制目标,总比一直无休止地争论下去好。
第四、研制DNA来检验藏獒的真伪性或纯种性,是一种长期而又耗费巨大的事情,结果也往往受到“相对主义者”和“绝对主义者”的质疑,远不如先制定切合实际的藏獒标准来的更快些,没有可参考的标准,寸步难行,更别说长远的藏獒事业了。但藏獒标准是个烫手的山芋,标准内容多了不好,少了也不好,因为藏獒的复杂性是个更烫手的山芋,地域、外观、性格等都有差异,难以一刀切,切伤了会伤害很多人对他们自己喜欢的藏獒类型的感情。然而,即使是这种情况,藏獒标准也得有,它要求标准的制定者在制定的过程中不能搞独断主义,要普查獒情,也得普查民情,尽可能全面和细化,本人一直主张在概括性藏獒标准下制定地域性藏獒标准,详细观点见本人2010年拙作《藏獒标准问题初探》()。天水师范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四川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重庆三峡学院生物系以及甘肃农业大学的兰小平、黄晶、杨俊年、唐韦华、谢元平、康景红以及鄢珣在《藏獒随机扩增多态DNA分析》一文中,利用用随机扩增多态DNA技术,对不同品种的20只藏獒个体之间的亲缘关系进行了分析。从80条随机引物中筛选出了27条引物,共扩增出369条条带,其中339条表现出多态性,多态性位点百分率为91.87%。根据20只藏獒个体之间的遗传距离,用UPGMA法构建了聚类分析图。结果表明,河曲藏獒和青海藏獒同类群个体之间亲缘关系较近,在聚类图上形成了河曲藏獒类群和青海藏獒类群各自独立的分支,这一结果支持了按地域对藏獒进行类群划分的说法。虽然研究数据有些少,但结论未必不可以做为一种可能的参考。
藏獒的DNA之争,目前当属中国最热,而犬业相对发达的西方,却很少从DNA的角度讨论藏獒的真伪,他们更关注藏獒的外形。但是,不管是关注也好,不关注也罢,在没有足够的历史或科学依据之前,运用DNA对藏獒的真伪进行鉴定还不是万能良药,而对其进行纯种性鉴定更需要首先有一个对藏獒的纯种性的审批通过。DNA,对于目前的藏獒研究来讲,最有效的研究领域是亲子关系鉴定和遗传疾病研究,它们可能是解读藏獒真伪性或纯种性的密码,但是,由于藏獒形成和发展的历史的复杂性,它们也可能只是乱码而已。
(注:本文乃业余之作,若文中有专业性错误,还望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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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獒园劲猛崛起,獒园每年都预留新种公引进新种公,现在已经每年能达到出售小獒200多只的规模,同时,价格都是平民价,养平民价藏獒是最终发展方向!发展平民价藏獒,让藏獒进入寻常百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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